加快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一方面,不断提高农资连锁配送能力,抢占市场份额。海南省社以省农资集团为龙头,努力构建省、市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连锁放心店的叁级连锁配送网络体系,拥有市县级配送中心4个、农药及肥料销售网点900多家,为农业经济实体和农户提供安全、优质的农资商品。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全省系统在组建技术服务团队的基础上,探索农药与化肥结合一体,进行产物组合供应,配套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指导。此外,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庄稼医院等系列化服务。通过创新技术服务方式,省农资集团基本实现由过去单一的产物销售向“技术服务+产物组合套餐”转型。
不断提升农副产物流通服务水平。海南省社积极对接全国总社“供销别家”电商平台,加入全国供销电子商务联盟,电商平台作用发挥取得新成效。海南省社本级公司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产物销售。如省新供销天润农产物有限公司采取“企企合作”“企校合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模式,形成线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的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农产物产销对接,在加油站便利店推广农产物线下销售。与学校食堂合作,为各大院校提供放心粮油供应。省农副产物(香港)物流有限公司推动海南文昌鸡进军香港市场,在香港合资设立公司,发挥农副产物供港渠道作用,加大培育产销市场力度,扩大向香港输出优质的文昌鸡以及其他农副产物。省属公司&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海供贸易有限公司采取“连锁配送”、设立“扶贫专区专柜”等方式,推动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在全省各市、县发展门店23家,努力构建省、市县、乡镇叁级日用品连锁经营网络。
探索开放办社新模式,推动中油公司布点建站。叁亚发展总公司下属再生资源公司与社会公司合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叁亚再生资源公司参与经营管理,持股分红,每年获得投入资金的10%,即30万元固定回报。叁亚发展总公司还积极参与叁亚市政府城市棚户改造过程中的房屋拆迁废旧钢铁回收业务。
以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 基层基础得到夯实
继续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海南省社成立海南海供农村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旅游公司、航空植保公司等单位合作,逐步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
积极开展基层社赋能工作。海南省社印发了《对于全面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快综合改革的意见》,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引导市县社积极广泛开展基层社赋能行动,鼓励基层社按照“1+多”功能定位搭建为农服务中心,赋予基层社多种为农服务功能和经营业务,探索将各类经营业务引入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
履行消费扶贫牵头责任 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履行消费扶贫牵头责任。海南省社联合南海网、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工商联等部门履行牵头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推动消费扶贫活动健康开展,联合出台了《对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爱心扶贫大集市”百场百家活动的通知》。同时,扎实开展“爱心扶贫大集市”百场百家活动。海南省社等部门联合各市、县,探索完善“政府主导协调+乡镇供销社组织产物+贫困户农产物零门槛入市+产销零距离低成本对接”线下集市模式,确保有更多的活动成果惠及贫困群众。
推动跨区域消费扶贫开展。叁亚市社专门在叁亚的爱心集市增设摊位,无偿协助保亭县的贫困户销售农产物;海口市社和省社电商公司利用组织海垦专场、海大和海师高校专场集市,发动多个市、县社组织贫困户产物到海口销售。省社电商公司、临高县社、叁亚市社等单位,就近就地在部分社区尝试开展贫困户农产物直供社区活动和滞销农产物销售活动,通过逐步壮大参与其中的“社区群”数量,尝试探索低成本、高效率、快速响应的“扶贫产物+滞销农产物”城市社区应急销售平台,打通直供直销渠道,寻找应对农产物“卖难”的供销合作社方案。
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各级社依托机场、公益性农贸市场(摊位)、自营或合作超市、为农服务中心资源,在18个市、县完成了109个扶贫产物专区专柜建设,不设门槛,方便贫困户就近就地销售农产物,满足消费者需求。目前,全省系统正在围绕农产物“卖什么”“在哪卖”“谁来卖”叁大销售环节,探索建立全省“一张网”的贫困户农产物信息集采、销售渠道、经营模式等叁个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服务该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平台。
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历史沿革
1951年4月,经海南行政公署批准成立海南行政区合作总社。
1975年7月,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
1983年,改名为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联社。
1988 年5月,组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2002年11月,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对于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2〕122号),明确了省联社的单位名称、隶属关系、工作任务和职能范围、内部结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2006年,海南省社经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辖1个直属事业单位、6家主管社团和海南供销集团。
2011 年, 全省市、县社新增编制 188个,海口市社、三亚市社参公管理;其余市、县社全部纳入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全省共有18个市、县社及272个基层社。